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16:28:00
为做好我县今年小麦扬花期以赤霉病为主的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,保障夏粮增产增收,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小麦种植区进行飞防作业施药防治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飞防时间
无人机施药拟定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25日,每日7:00至20:00。
二、飞防区域
各乡镇(街道)部分小麦种植区,具体区域以乡镇(街道)公布为准。
三、飞防用药
本次飞防由专业服务组织实施作业,药物符合国家飞防标准,高效低毒,不污染环境。
四、飞防期间注意事项
(一)在飞机施药防治期间,禁止在室外晾晒食物、放置饮用水等。
(二)在飞机施药防治期间,从事虾、蟹等甲壳类动物和桑蚕、蜜蜂、蚂蚱、土元等昆虫养殖的业主以及鱼、蛙等水产养殖户及部分果蔬(豌豆、大蒜、桃)等经济作物种植户,应主动和乡镇、行政村及飞防服务组织联系,提前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,距飞防3公里范围内区域要自行搞好安全保护,并进行标识,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。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撤出飞防作业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(三)在飞机施药防治期间,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临时飞机施药防治机场。
(四)在飞机施药防治期间,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、放飞风筝,禁止架设高压线杆等高大建筑物,禁止在作业区内释放气球、无人机、航模和各种漂浮物,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、棍棒、绳索等高危物品,确保飞行安全。
(五)对于违反规定,影响、甚至危害飞机正常安全作业的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追究责任人的责任;触犯刑律的,由司法机关处理。
特此公告
来源:沈丘县人民政府、周口晚报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