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5-06 19:39:00
老宅纠纷牵出血脉亲情 倾情调解续写家风传承
——西安临潼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祖宅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| 巾帼法庭的故事㊺
近日,西安临潼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。年逾七旬的王某甲、王某乙、王某丙兄妹三人起诉严某,称其擅自改建父亲留下的祖宅且拒不归还。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,这起纠纷背后竟藏着一段遗失的血脉亲情......
祖宅托付系亲缘 改建引发千里讼
“这事要从八十多年前说起了,我父亲在抗战时期参军入伍,多年之后返乡,才发现祖宅被他人占用、拆改,奔走数十载才终获产权确认……”提及父亲,王某甲不禁潸然泪下。
原来,三原告的父亲王某系被告严某已故妻子的舅舅。二十年前,王某见外甥女生活困难,便将祖宅无偿交由严某夫妇居住。数年之后外甥女去世,王某归乡时发现祖宅遭严某擅自改建,与严某交涉时更遭到恶语相向。
王某抱憾离世前留下遗愿,要求子女从严某手中追回祖宅,王某甲、王某乙、王某丙遂千里跋涉,跨省提起诉讼。
法官三访探真情 巧用“血脉”化坚冰
为了破解已确权祖宅遭遇居住权延续的物权之争,也为了化解善意帮扶演变为侵权损害赔偿的改建之殇,承办法官王江瑞多次入户走访,发现严某之子小严通情达理、明辨是非。
法官敏锐抓住这一突破口,以“不忘本、重亲情”的中华传统美德为切入点,劝说小严主动上门拜访三位亲人,以血脉亲情消融横亘在彼此之间的坚冰。
为促成双方见面,王法官主动充当“亲情联络员”,在这场迟到了数十年的“认亲宴”上,小严虽与三位表叔表姑初次见面,但在他真挚诚恳的称呼中,双方相处格外温馨……
以德润心促和解 法理交融续温情
一顿认亲饭,冰释两代怨。调解室内,气氛不再剑拔弩张。
王法官引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条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”的规定,指出严某改建行为确属不当,更向双方强调“敦亲睦族”的善良风俗。
最终,三位原告念及小严的孝心及两家血脉渊源,同意由严某补偿适当修缮费用后继续居住。两家握手言和,再续亲缘。
这起跨越八十年的纠纷,不仅涉及到法律关系的调整,更关乎一段家族情感的修复。通过激活当事人共同的血脉记忆,实现“一案解、代际和、家风续”的治理效果,展现了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化解历史遗留矛盾中的创新实践。
作者:岳弋戈
编辑:许沥心
责编:郑黎波
审核:姚启明